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东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社会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非津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未被派遣,社会人员需具有干部身份。
8、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中学及职教中心教师岗位以及在东丽区服务且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大学生报考可不受户籍属地限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在服务期内的到村任职大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报考人员从2011年4月13日开始,可通过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东丽人才网(http://www.tjrc.com)、东丽教育信息网(http://www.tjdljy.net)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定向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人事信息网、东丽人才网或东丽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2日—— 4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照常办公。
2、报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鉴开中学(西门)学术报告厅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二线公安东丽分局旁,鉴开中学院内
联系电话:15222011510或84375715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为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社会人员还应提交存档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证明。本人不能到指定地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4、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比例的方可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未开考岗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及考务费用:45元/人。
6、资格审核。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核采取两级审核办法。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并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应明确告知其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复审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试讲。
1、笔试
笔试的命题、阅卷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门机构统一负责。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