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本地区教育教学实际,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滨海新区大港人社局组织2011年大港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3)小学教育专业考生只能报小学教师职位;
(4)社会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5)非津生源须是教育部“211工程”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
(6)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7)品行端正,符合教师基本素质要求和技能。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共招聘初级以下岗位教师131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滨海新区大港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7 日8:00开始至5月31日16:00结束。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开考,并由大港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1年6月3日9:00至16:00。
考生从网上下载《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招聘职位所属部门填写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的一个学科。分别到大港教育局人事科或大港海滨教育中心人事科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需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三天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快递到所报职位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核,三天内未收到报名所需材料,本人又没有与报考部门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加笔试人员需交考务费45元。现场报名的当场交费;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将考务费打入农业银行汇款卡。卡号:6228480020621438215,靳颖。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津生源的推荐表中要载明:院校是否为“211工程”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合格证、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银行缴费单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报名地点
1.报考大港教育局所属职位的在大港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大港振兴路10号)。电子邮箱地址:dgjiaoyu@126.com,报名咨询及 传真电话: 022-25991565
2.报考大港海滨教育中心所属职位的在大港海滨教育中心人事科现场报名,大港油田三号院(原油田教育处院内)。电子邮箱地址:dghbzx@126.com;报名咨询及传真电话:022-25924348
(四)注意事项
1.报名须持《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注有姓名的一张),报考所需材料均用A4纸复印一份,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由亲属代报。
2.报名人员必须按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于2011年6月9日(周四)9: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凭据,到天津市大港人才市场(大港世纪大道4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说课)。
(一)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内容为所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旅游管理6个学科为大学阶段专业知识;其他学科为中学阶段的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