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在确定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对象时,按报考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职位间调剂。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现仍在荣昌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及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符合
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
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能报考。
本县教育系统内在编教职工不能报考。
四、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3.考生自愿在荣昌县教育系统服务三年以上。招聘后,与聘用单位承诺三年服务期。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4.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学院出具的学历和所学专业证明,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被确定为拟聘人选后,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录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地点
2011年5月28日至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荣昌县教委报名。
联系电话:46787041
(二)报名手续
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往届毕业的本科生还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重庆市荣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证明材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由荣昌县教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1.时间
初定2011年6月11日笔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含高中、初中、小学),考试科目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使用普通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
体育、美术、音乐、舞蹈、计算机等学科(含高中、初中、小学),考试科目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使用相应学科专业教材。
3.加分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市级青年人才论坛获奖加分的,须在报名时持相关获奖证书及文件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加分人员名单由荣昌县教委、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