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教育系统教师人才配置,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滨海新区《关于规范2011年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教师招聘工作的要求,结合汉沽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09、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滨海新区生源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范围为2009、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2)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教师基本素质要求;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具有非农业户口,年龄在2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延至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非滨海新区生源应是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师范类院校或省级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此限),必须是2011年应届毕业生;
(8)小学教育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关于此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汉沽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报考人员从2011年5月30日开始,可登录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和汉沽人才网(www.tjhgrc.com)进行查询。
三、报名、缴费的地点、时间及有关事项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汉沽教育局
(二)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8:00至2011年6月13日4:00结束。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需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2张(可现场笔填,也可于汉沽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姓名)。2011年应届毕业生(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凭学校推荐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上述证件及照片到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汉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汉沽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否则不能开考。若出现此种情况,将调整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14日。
(四)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考生完成缴费与报名登记后,于6月16日14:00—17日17:00到汉沽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汉沽科委院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汉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门的考试机构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笔试准考证上详细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