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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1-9999选课报班 网上报名
【导读】重庆江津区教委会2011招聘365名中小学教师,报名时间:2011年6月18日— 6月19日,报名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为加快江津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根据《重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江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65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江津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须专业对口;

7、报考农村中学(中职)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报考中职专业课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特教岗位及农村小学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报考城区学校的(幼儿园、会计、特教岗位除外),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和以学院命名的师范院校),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报考会计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9、本次报考人员,须取得与报考类别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中职专业课教师除外)。

10、有工作单位的需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江津区内在编教师不属本次招聘范围。

11、报考江津中学岗位除具备城区中学条件外,音乐岗位还需具有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学2周年及其以上任教经历,报名时提供学校工作经历证明;体育岗位还需具有国家排球或篮球一级裁判员资格,且为国家篮球或排球二级运动员及其以上。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聘用办法

按招聘岗位(学科)分为城区学校、农村学校两种类型和中学(中职)、小学、幼儿园、特教等四个层次。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型、一个层次、一个学科,按类型、层次和学科分别报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江津中学按附件《一览表》所列岗位分别报名考试竞争,不参与其他学校类型、层次选岗)。如报考城区小学英语岗位的,报名时报考岗位处填“城区学校小学英语”。其中幼儿园、特教、会计岗位不分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

拟招聘类型、层次和学科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除部分特殊岗位(音乐、体育、美术、会计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外,则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江津中学音乐、体育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8日— 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咨询电话: 02347522709、02347521482(区人力社保局),02347545511(区教委)。

(三)报名手续: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

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中职专业课教师除外),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面证明、其他条件要求等相关证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2011年毕业学生也可报名考试,但需提供所在学校学历学位证明并加盖学校(学院)公章,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考生本人无法前往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年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两科,总分200分。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7日,笔试地点及各科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市级青年人才论坛获奖加分的,须在报名时持相关获奖证书及文件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含加分)×5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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