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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常常把糖果、巧克力、旅游纪念品、贴纸等带到班上来送给同伴,孩子们在轻松温馨的氛围中分享同伴的心意,这本是一件惬意的事情。然而幼儿间的分享行为能否按照他们的愿望进行下去?幼儿所期盼的美好事件能否不受干扰?如果事情违背了幼儿的意愿,是谁以怎样的方式干扰了幼儿?
早晨,小班的高涵带了一盒巧克力到幼儿园来,他想分给班上的小朋友吃,巧克力先由教师保管。
到了集体交流时间,教师拿出巧克力向幼儿宣布:"这是高涵带来的巧克力,我来看看哪些小朋友可以吃。"
高涵跑到教师身边:"老师,我想发巧克力!"
教师的眼中透出惊诧,问:"你想发吗?"
高涵点点头:"嗯!"
教师:"好吧,你束发,我来看你选的小朋友可不可以吃。"
高涵很高兴,双手缩在胸前,吐着舌头,喘着气笑。
高涵先后选了宝宝、西西、东东、开开、心心等小朋友。被选到的幼儿很高兴,飞快地跑上去。教师将巧克力送到他们嘴里。
高涵又叫了希希,希希面露喜色地站起来。教师见状冷冷地问高涵:"你觉得希希可以吃吗?"
高涵看着教师,点点头:"嗯!"
教师:"好,高涵,你回去吧!剩下的由老师来帮你选!"
高涵看着教师,放下巧克力罐,向自己座位走去。
教师叫住他:"高涵,回来!你自己还没吃呢!来,你自己吃一颗!"
高涵走回教师身边,吃了一颗巧克力,脸上又有了笑容。
一、不同的情境理解
"送巧克力"事件中的两个主角:巧克力的主人--高涵,高涵的教育者--教师,他们对情境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这种认识上的冲突直接引发了师幼双方的矛盾。
教师以"我来看看哪些小朋友可以吃"向幼儿宣告:教师是裁判,幼儿能否吃到巧克力由教师说了算。然而,高涵不这样认为,他提出"我想发巧克力"的请求,向教师表明了自己的理解:自己是巧克力的主人,有分巧克力的权利。
高涵的反应使教师不得不重新思考当时的情境,从"你想发吗"的提问可见,教师并不想轻易把本应属于幼儿的权利交还给幼儿,同时有意试探师幼双方交往的弹性,试探幼儿愿望的张力到底有多大。
当高涵坚持要自己发巧克力时,教师给出了"你来发,我来看你选的小朋友可不可以吃"的妥协策略。高涵听说自己可以"发(巧克力)",兴高采烈。此时似乎高涵争取权利成功。其实,高涵被教师置于一个微妙的位置,他获得的并不是完全的分发权利,而只是一个提名权,真正的决定权仍掌握在教师手里。接下来的事情发展也证实了这一点,当希希的提名不能获得教师认可时,教师的一句"你回去吧!剩下的由老师来帮你选"就否定了高涵的提名,也顺便剥夺了高涵的提名权。当然,教师没有忘记给高涵吃颗巧克力以示慰藉。
在整个事件发展中,教师始终将自己视为理所当然的权威,认为自己是比幼儿享有更多特权的成员,这些特权体现在剥夺幼儿权利、侵占幼儿交往机会以及分配资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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