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教师资格证考试教师职业道德修养4.2。
§2 高校教师行为的道德选择
一、高校教师的行为及其特点
一)“行为”概述
现代科学中,“行为”常常被用来描述各种对象的活动和变化;伦理道德领域,“行为”是指人自觉的、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活动。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行为是人类特有的社会活动方式,有三个相互联系的本质特征:
行为是人的积极能动的自主活动;
行为是受人的意识支配并被人所意识到的自觉活动;
人的行为是受社会条件制约并具有某种社会倾向的社会性活动。
行为的定义:行为是人们的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引起的,在改造周围环境的社会实践中,通过一定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创造性活动;是人类所特有的生存和活动的社会方式。
二)高校教师的行为及特点
道德行为,也叫伦理行为,是人们在一定道德意识支配下做出的,有利或有害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
非道德行为,也叫非伦理行为,是指不是由一定的道德意识引起,也不涉及有害或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无道德意义,不可能、不应当进行善恶评价。
高校教师道德行为的基本特征:
出于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某种自觉态度。这种自觉态度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
是行为主体自主选择的结果。只有基于自己的意志,经过自愿选择而做出的行为,才有道德意义,才负有道德责任
道德行为和非道德行为的联系
特定意义上的非道德行为,在广泛的范围内往往具有道德意义。如审美行为。
道德行为往往是同其他行为相伴发生并相互结合的。
复习思考题:高校教师道德行为和非道德行为有何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