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的有关规定,按照公 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教育局决定,面向“211”重点全日制师范类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20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211”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4、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2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8、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2年天津市津南区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津南区监察局、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教育局和相关学科的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小组赴师范类高师院校以召开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签约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教育局于2011年11月4日—11月14日在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tjpnet.gov.cn)、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①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
②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
招聘小组根据在第一所院校招聘的情况,在第二所院校招聘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果在第一所院校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取消在第二所院校的招聘。
报名方式和地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在所在院校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应聘考生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单位、岗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小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和地点。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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