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重点中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点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石柱县重点中学(含职高)和县体育运动中心教师共55名。具体单位及名额为:
石柱中学高中部15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4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1名,地理1名,历史1名,政治1名。
石柱中学初中部9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地理1名,音乐(舞蹈方向)1名,体育1名。
西沱中学10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4名,地理1名,教育技术1名,音乐1名。
一职中(职教中心)18名。其中电子商务2名,汽修2名,建筑3名,模具2名,计算机2名,旅游2名,音乐(舞蹈方向)5名。
民族中学2名。音乐(舞蹈方向)2名。
县体育运动中心1名。社会体育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即:
1.年龄30周岁(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报考石柱中学高(初)中部、民族中学及西沱中学除音乐、体育教师岗位外的其余岗位,以及报考县体育运动中心岗位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一职中(职教中心)汽修、模具,石柱中学(初中部)、民族中学及西沱中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余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所有岗位均须专业对口。报考英语教师者必须达到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职业素养,即:报考石柱中学(高初中部)和西沱中学的考生,需要具备下列条件3项及以上:
1.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2.大学在校期间获得过各类奖学金;
3.英语水平达到四级及以上;
4.在演讲、辩论等竞赛中获奖;
5.所撰写文章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6.担任班级或学生会主要干部;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8.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9.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