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苏省南通市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
参见附件一
《南通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须知》 |
三、职责权限
1.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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