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中共开县委员会、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万名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开委发〔2011〕27号)等有关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本次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00人。招聘学科、人数、岗位详见《开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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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开县籍人员,其中,报考幼儿教师职位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专科,其专业可放宽为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截止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重庆市内选派大学生,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教师。其他要求详见《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双休日照常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开县教育委员会(办公楼七楼)。
(三)报名手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机构存档证明报考;开县籍社会人才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机构存档证明和户口簿报考。报考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下载《开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四)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用。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用不予退还。
(五)公布笔试人员: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员,于2012年7月27日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www.kxhrss.gov.cn,www.kxedu.gov.cn.下同)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7月30日至31日到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