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9 14:32:05 [您的教师考试网]
(1)一进场,考生需要步伐稳健,用眼角余光扫视全场。面带微笑,站定,双脚呈45°
分开,两眼注视前方。
(2)考生可以站在讲桌侧面,靠近黑板的方向,便于书写。
(3)板书之后,考生站在黑板侧面,身体与黑板平行,面向学生进行讲解。特别忌讳自写自说,面向黑板讲授,不关注学生。
(4)走下讲台,融入学生。考生可以站在第一排座位过道中间。
美国学者曾提出过一个公式:一个信息表达的效果=7%的语言+38%的声音+55%的面部
表情。表情要求亲切自然,面带微笑,目光祥和,具体要求如下:
微笑:一种是笑不露齿,一种是笑可露齿。
目光:直视对方,表示认真、尊重。注视“三角区”,时间为交谈时间的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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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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