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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蓟县招聘150名中小幼教师(3)

2013-01-31 22:33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宏阳股份 来源:互联网

【导读】为解决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需求,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其中,高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105名,幼儿园教师20名。招聘方案如下:

  (八)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九)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了解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考生必须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非农业户口等相关证件。

  (十)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蓟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职位确定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可根据招聘的实际人数在原计划岗位内进行调整。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次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不少于5年)。被聘用的“三支一扶”中“支教”的大学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上岗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

  (十二)招聘岗位空缺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2-29141099,82822867

  监督电话:022-29141256

(编辑:谢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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