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天津蓟县教师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条件
1.全日制“211工程”院校和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士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应学位;非津生源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非农业户口。(考察时须具有非农业户口)
4.报考高中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一致或相近,或者相应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招聘岗位对应专业一致;报考小学教师不受专业限制;报考幼儿园教师应为学前教育专业,或者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一致,或者相应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招聘岗位对应专业一致。
5.2013年及以前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中“支教”的大学生,不受年龄、毕业院校、学位和教师资格证限制。如招聘总计划未完成,组织已参加笔试的“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面试,按考试总成绩择优聘用。本科生报考高中教师必须为全日制“211工程”院校毕业。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毕业院校限制。幼儿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毕业。
6.身体健康;
7.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招聘的具体条件见《2013年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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