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津滨海新区2013年教师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4、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应届毕业生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3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具有非农业户口。
8、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滨海新区汉沽教育系统赴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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