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津市实验中学2013年教师招聘条件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应届全日制大学的相应学历、学位。
7.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应聘时正在备考者,可先参加招聘,如未能如期取证,将不被录用。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
8.英语达到与学历相当的水平,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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