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采用考核方式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5.35周岁及以下;
6.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或者相近;
7.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8.符合招聘学科所需的下列条件:
⑴计算机:文科一级以上,理科二级以上。
⑵英语:学位英语考试合格以上。
⑶普通话:中文专业达二甲以上,其他专业达二乙以上。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10.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区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8日至2月28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推荐表》(附件2),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发送到长寿区教委人事科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长寿区教委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13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时到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长寿区桃花新城长寿区委党校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论文著述、获奖证书以及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院校出具2013年毕业的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证明材料(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未在网上报名的也可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同上。
4.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或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