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教师考试 > 教师招聘 > 招考资讯 > 2013江苏苏州教育局招聘6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2)

2013江苏苏州教育局招聘6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2)

2013-02-19 14:3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苏州考试网 来源:苏州考试网

【导读】2013江苏苏州教育局招聘65名中小幼教师,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8:30——15:30。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根据各科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3年4月5日(周五)9:00-16:00到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劳动路35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为4月6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20%,由人社局命题)和根据招聘岗位测试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80%)。

  3.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4月11日(周四)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szedu.com)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3年4月15日(周一)到苏州市教育局212会议室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

  (五)面试报名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4月16日(周二),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和本人条件,凭面试资格证到所选择的相关招聘学校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招聘学校审核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后,可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六)面试

  面试于4月25日-28日间进行,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面试以试讲为主,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15分钟的微型课(或说课)。

  三所高职校19个专业课教师岗位、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舞蹈专业教师岗位以及相关学校的体育教师岗位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60%和40%。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分别由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负责组织面试的学校收取。

  六、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应聘人员在被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10095、65230640。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24787。

  附:《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二0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2013年江苏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热门推荐

  2013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真题及解析汇总

  2013年国家公务员面试专项专训辅导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汇总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汇总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专项专训辅导课程

  2013年国考结构化面试7天突破班

  2013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差异性专业化面试课程

(编辑:xuyl)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xxxx

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

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
xxxx

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

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