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昌平区教委2013年招聘中小幼教师报考条件
招聘条件
(一)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二)应届专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年龄24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27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生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含)以上普通中、小、幼工作经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优秀教师和愿意到深山区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幼儿园应聘教师要求:
(1)中专学历幼教专业(北京幼师)应届毕业生;
(2)有大专学历派遣证的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教师资格证;
②已经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3)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派遣证的毕业生;
2.小学、初中及以上单位教师要求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派遣证的毕业生。小学具备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3.非京籍应届毕业生进京须经市人保局审批,一般需硕士及以上学历。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能服从教委统一调剂岗位,否则视为放弃。
(六)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北京昌平区教委2013年招聘462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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