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昌平区教委2013年招聘中小幼教师体检通知
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其他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1.体检工作由教委联系相关医院统一进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综合考察工作。
3.拟聘用人员在昌平人力社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4.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3-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
6.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承担相应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北京昌平区教委2013年招聘462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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