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⑸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⑹小学教育专业考生只能报小学教师岗位;
⑺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⑻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⑼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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