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河东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条件及对象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5、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3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7、本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高考时按二本及以上批次录取;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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