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应届毕业生,非上海生源应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相应教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能力强,并具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3、学历要求
1)应届毕业生
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幼儿园教师学历可以放宽为全日制本科非师范专业、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上海市行健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毕业),非师范类为“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限“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
2)社会人员
上海户籍的社会人员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或“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一直从事教育工作(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在幼儿园有连续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历,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学历要求:限“211工程”学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
4、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其余学科需二级乙等及以上)、外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5、年龄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对于部分紧缺学科,经区教育局遴选后,对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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