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昌平区教委2013年招聘中小幼教师报考条件
招聘条件
(一)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人才)。
(二)招聘对象:
1. 2012年2013年的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初始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社会人员;
3.职业学校所需具备特殊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
4.具备保健医岗位的社会人员。
(三)年龄条件:
毕业生年龄一般要求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含)以上公办学校正式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详见各岗位的招聘条件。
(五)能服从教委调剂岗位,否则视为放弃。
(六)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北京昌平区教委2013年招聘109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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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