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及相关工作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精神,现将无锡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锡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职责权限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认定市区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新区等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江阴、宜兴两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锡山、惠山两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1年11月下旬面向社会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无锡市教育局68789000、江阴市86861255、宜兴市82932628、锡山区88701596、惠山区83592407。
(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2011年12月3日-7日,无锡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地址:扬名新村720号,电话:85012126)面向市区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江阴、宜兴两市自考办面向当地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2012年2月25日(周六),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网上报名。2012年3月22日-4月1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6月20日前,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无锡教育”网(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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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