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条件
凡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2012年1月5-13日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其中,持一代身份证者需进行头像拍摄。持二代身份证者不再摄取头像,只进行身份证扫描。
三、报名地点
1、四城区考生到鞍山市招考办报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老卫校院内科技馆一楼西侧)
2、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的考生到所在县(市)招考办报名
3、鞍山师院在校学生可在2012年2月16日—2月18日到学校报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五、收费
报名考试费按38元/科•人标准收取
六、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到报名点查询考试成绩,并领取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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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