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蓓蕾幼儿园、朝阳川幼儿园等单位的用人需求,参照《延吉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延市办发[200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招考原则
我市公立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入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各项保险。
二、招考计划
本次延吉市蓓蕾幼儿园、朝阳川幼儿园等拟公开招考58人。具体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0月29日至1977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招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29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延吉市人力资源市场(市人社局一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2013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登记表可在延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用人单位依据招考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人社部门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金额为120元(参照《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吉省价收函字[2004]4号文件),除取消报考招考计划岗位外,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2、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签订合同资格。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详见网上发布的《2013年延吉市公立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通知》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3名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详见网上发布的《2013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市人社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考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用人选,在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拟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拟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拟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拟用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被拟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拟用,不合格的,取消拟用。
(二)此次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行定期拟用,由延吉市教育局下设专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人员一经拟用,由延吉市教育局与拟用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在合同期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出现严重失职,违法违纪等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九、组织领导
为规范此次公开招考工作,成立延吉市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yj.lss.gov.cn)
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yjrc.net.cn)
延边人才网(http://www.ybre.org)
延吉新闻网(http://www.yanjinews.com)
以上网站为2013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网站,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延吉市人社局事管科 0433- 2368147
附件:
2、2013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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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