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榆林市关于陕西教师资格证技巧性考试认证通知
榆林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为了做好2013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3〕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试地点在榆林市第九小学(西沙航宇路中段)。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中教师资格者于5月25日下午2︰00报到,3︰00开会;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下午4︰30报到,5︰30开会。会后抽讲课大顺序签,5月26日讲课。 二、考试内容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说课范围为省教育厅公布的未来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西安出版社2012年春季学前教育教学用书目录相应教材,具体内容自定;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讲小学六年级课程,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者讲八年级课程,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者讲高一课程,如遇上述年级未开设课程,则讲授现行年级课程,教材版本以榆阳区为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讲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中专课程。 三、考试原则 1.教师资格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经各县区教育局审查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率不超过85%。 3.讲课人员和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四、考试办法 1.组织实施。按照省教育厅对认定权限的重新确定,今年技能考试全部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要求按照陕教师[2007]39号文件执行。 2.备课、讲课基本要求。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提供五份教案;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者在讲课前2小时抽课题,然后封闭备课,编写1000字左右的教案,教案和讲课中不能体现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讲课面对评委进行,时间10分钟。 3.评分办法。评分标准分三个等次,86分以上为优秀,占15%;60至85分为合格,占70%;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占15%。讲课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值确定成绩(保留整数)和等次,学科组长在《能力测试表》(综合表)上做出鉴定,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能力测试表》(综合表和分表)、教案、成绩册整理后,由市教育局存档。 4、各县区负责通知本县区申请认定人员讲课时间、地点,并做好相关记录;技能考试期间,委派1-2名专职干部作为领队,协助市教育局搞好本次技能考试工作。 五、有关费用 专业技能考试收费按(陕价行发[2011]60号)执行,各县区收取后在讲课时统一交市教育局。 六、其它 讲课人员在报到、抽签、讲课前必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榆林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1日2014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 报名 大纲 职位表 职位对比 报名流程详解 报名答疑 通关课程
(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