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3年延安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3〕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对象:2013年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7日至6月16日。
3、报名方式及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有关说明:从2013年起,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权限统一收归省教育厅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具备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权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省教育厅授权下,直接负责辖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在延安地区申请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填写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填写为延安市教育局。)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将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6)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并按照申报信息如实填写。
二、体检
6月7日至6月16日内考生持体检表(见附件4)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体检表格内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延安电大教学楼五楼。
3、确认方式: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并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按照所安排的具体时间(见附件1)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11项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4)毕业证书(应届非师范类考生由相关院校提供证明,并在取得毕业证书以后于2013年7月5日之前到延安市教育局人事科503办公室进行再次确认,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未按时进行再次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备案表的制表日期须在2013年6月7日之后);
(6)完整、合格的体检表一式1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8)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1份 (可在附件中下载,A4纸打印);
(9)2011年至2013年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该报告单附二维防伪码,根据考生基本信息动态生成,具有唯一性。)一式1份;
(10)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前两年基础理论知识考试通过的不作要求,今年首次考试全部通过的要求提供);
(11)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用纸包好,并写清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须按序号顺序整理好并用夹子夹住。对于提供虚假证件者,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4、确认流程:提交材料→现场核对各种资料→签字确认→离开。
5、注意事项:相关信息一律通过延安教育网发布,不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在网上查阅,并相互告知;考生必须按时到场,逾时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遵守秩序,不得在确认现场拥挤、大声喧哗。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冯付军 马 欣 联系电话:0911-2319119
附件:
1、延安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下载以上三表 |
延安市教育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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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