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和省教育厅的部署,现将临夏州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
根据甘教师〔2004〕29号文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均需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
报名范围: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3月17日
报名地点:临夏州教育局421室
培训时间: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3月28日(拟定)
培训地点:河州中学(拟定)
二、教学能力测试
州教育局将对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内容包括面试、说课、试讲三个环节。临夏州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制定规程和工作制度进行考核。
报名范围:
1、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2、已取得某种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的人员;
3、已参加工作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
报名条件:
1、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2、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3、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通过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持有考试成绩合格单。
4、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班,并持有培训证书。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28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教育局。
测试时间:2010年6月上旬(拟定)。
测试地点:河海大厦(拟定)。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及“两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合格单、“两学”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吋免冠照片2张。申请人员要现场照数码相片上传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一式两份),《个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以上申请表格不能复印)。
三、资格审查和发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由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初审,并代收测评费,将合格人员材料和测评费一并上报州教育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州教育局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给各县(市)提供合格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及成绩表。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将合格人员信息上传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领取证书编号,到州教育局核对打印并制档发证。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州教育局负责信息上传、领取证书编号及发证。
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属于直接认定范围,不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吋免冠照片2张在各县(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一式两份),《个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以上申请表格不能复印)。
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需要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以上表格可到州教育局或各县(市)教育局领取。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县(市)教育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组织本县(市)符合条件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
2、各县(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程序及规定,坚持政策原则,严格审核,认真细致做好每个环节地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申请人严格按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未尽事宜请参阅《教师资格认定学习宣传资料汇编》,或查询甘肃省教育信息网 ( www.gsedu.cn) 和临夏教育信息网 (www.lx.gsnet.cn) ,或州教育局人秘科咨询 ,电话: 0930-6214328 0930-6218141。
临夏州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12014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 报名 大纲 职位表 职位对比 报名流程详解 报名答疑 通关课程
(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