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瑞景中学是市教委直属具有初、高中的完全中校。始建于2005年,校址坐落在天津市瑞景居住区,占地面积为5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校园布局整齐,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学校具备先进的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目前在校学生高、初中1200余人,26个教学班,其中包括17个普通高中班,3个音美艺术高中班,6个初中班。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依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津编事字[2005]147号批文,我校的人员编制数为187名。目前我校在册人员179人。为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我校2013年拟招聘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聘教师4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学科教师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40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资格初审
1.报名(2013年4月8日至12日下午5: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网站上报考说明报名。
2.资格初审(2013年4月15日上午8:00—下午5:00)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通过审查的人员上网确认并交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3.每岗位的交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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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1.笔试:(2013年5月4日上午9:00)
地点:天津市瑞景中学(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
应聘人员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及下载打印出的《笔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 综合知识占4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面试:(2013年5月18日上午8:30)
地点:天津市瑞景中学(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在瑞景中学校园网上公布。面试分三部分进行:一是无领导小组讨论,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现场命题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二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三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三部分成绩3:5:2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3.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五)体检(2013年5月25日)
地点:梅江体检中心。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2013年6月3日至11日)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2013年6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3年7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 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注:招聘期间的安排如有变化,一切通知将公布在天津瑞景中学校园网(http://www.ruijing.org)。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6681098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6681080
天津市瑞景中学
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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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