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津武清区教育局2014年招聘中小幼教师录用通知
录用
1.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要求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的问题,区教育局将及时调查核实,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录用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和各单位需求,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幼儿教师原则上分配到镇街所属幼儿园)。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所有被录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上岗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因助学贷款未还清而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全体录用人员在上岗前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的人事关系、个人档案材料转至武清区人才交流中心(注:凡农业户口人员需提前办理转非手续,否则将不予接收),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天津武清区教育局2014年招聘311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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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