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校学科缺岗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求,龙港区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目前教学需求和未来教育发展需要,2013年招聘教师50人。其中:语文3人、对外汉语1人、数学4人、英语4人、英语翻译1人、物理2人、政治2人、历史2人、生物1人、地理1人、体育7人、音乐学科1人、舞蹈1人、管乐1人、美术3人、计算机6人、小学教育7人、学前教育2人、心理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违纪记录。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与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经人社部门办理正式录用、聘用手续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
2、专业要求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职学科相同或相近。
(2)考生所学专业要与应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3)本科毕业生(不含体育、音乐、美术)可应聘小学教育学科;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如具有相关专业特长,可应聘学前教育学科。
(4)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学科。
(5)对外汉语学科另需对外汉语职业资格证,英语等级四级及以上。
(6)英语翻译学科要求英语专业等级四级及以上(可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对象
1、2013年9月30日前(含2013年9月30日)本人户口在龙港区。
父母其中一方工作单位在龙港区直机关(含党组织关系在龙港区的垂直单位)、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不受户口限制;生物、地理、舞蹈、管乐学科因本区生源不足,可不受户口限制。
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学科报名人数与岗位设置人数比例须达到3:1,如不足3:1,按比例递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3、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报名地点:龙港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5、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本、未就业证明,对外汉语学科的对外汉语职业资格证和英语等级证书,英语翻译学科的英语专业等级证书。
(2)“2013年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准考证一份,自行在“葫芦岛龙港教育网”上下载打印。
(3)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考费100元。
6、资格审查:由纪检监察部门、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现场发给准考证。
(二)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的初中教材知识,满分为100分。
小学教育及学前教育为初中语文数学两个学科知识,各占50分;对外汉语为语文和英语两个学科知识,各占50分。
2、考试成绩按50%(体育、音乐、美术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3、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授课及特长展示
按设置岗位1:2的比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授课(特长展示)人数。如果最后一名参加授课(特长展示)人选的文化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授课(特长展示)。
1、小学教育授课为小学课程内容,其它学科(不含学前教育)授课为初中内容,对外汉语授课为初中语文课程内容。满分均50分。
2、学前教育进行说课和特长展示,说课20分,特长展示30分(包括主题画、乐曲视奏、自选舞蹈),满分50分。
3、体育、音乐、美术进行授课和特长展示,授课20分,特长展示40分,满分60分。
体育特长展示:田径项目、体操武术项目、自选特长项目。
音乐学科特长展示:歌曲演唱、乐曲视奏、自选乐器演奏。
舞蹈特长展示:技能测试、即兴创编、自选剧目表演。
管乐特长展示:规定曲目演奏(小号、长笛、萨克斯)、自选管乐乐器演奏。
美术特长展示:素写、美术设计、自选特长。
4、授课(特长展示)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四)录取
1、根据同一学科文化考试和授课(特长展示)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以授课(特长展示)成绩为主;如文化考试和授课(特长展示)成绩均相同,以加试成绩为主。文化考试、授课(特长展示)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为体现招聘的公平合理,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本次招聘不考虑相关的鼓励政策。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拟录取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天内提供档案材料,档案材料送到龙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由纪检监察、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复查小组负责。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八)择岗
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
(九)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三)全部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429—3050033
咨询电话:0429—2298918
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