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教师力量,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全额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共350名(其中招聘中小幼教师共计326名),各学科、专业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成为大同市市直中小学在编公办教师。
3、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户籍所在地、性别、婚否不限。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爱生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3、年龄30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二)资格条件
1、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所学专业系指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
3、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往届生的毕业证书须在报名之前取得。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的公办在编教师;
4、在校研究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从大同市人事局网站(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为选拔优秀人才,本次招聘试行“按学科类别设置招聘计划,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考核、体检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具体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在届时公布。
5、对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确具体应聘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在中国大同政府门户网、大同市人事局网、大同教育信息网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6、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的入围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7、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在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共同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在中国大同政府门户网(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xls
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
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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