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一、岗位及职数
招聘计划 | 学 科 招 聘 数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美术 | |
7 | 1 | 1 | 1 | 1 | 1 | 1 | 1 |
二、报名条件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211工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2.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应届师范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户籍不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浙江省优秀毕业生、学校优秀毕业生;
(2)综合素质排名在院系或专业前40%的毕业生;
(3)高校在读期间两次及以上获得过学院或学校三等奖学金以上者。
4.2012年(含)前毕业生须取得与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电话报名形式,报名地点:东阳市外国语学校办公室,电话89302106;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8月21日下午5:00。(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时需上交的材料及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供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
(4)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012年(含)以前的毕业生需提供与报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经有就业单位的须提供现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
(二)考试
1.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由市纪委参与监督,考试以试讲(教学)和面试(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2.内容。2012年东阳市高中学校使用的教材。
3.成绩。试讲:满分50分;面试:满分5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次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
(三)录用与签约
1.录用
(1)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时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各学科第一名且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合格者录取;
(2)试讲和面试总分低于80分不予录取。
2.签约
被录用的考生应在体检合格后与聘用学校签约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按成绩高低(合格分以上)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
四、就业安排
被录用人员应于2013年8月30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在录用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报考者有不符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3.在本次招聘中被录用的考生如放弃签约的,不得再参加2014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录用。
4.2013年应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录用后一年内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本公告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302106,89302107 监督电话:86675715
市纪委 监督电话:86655369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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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