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教育局、市直有关中小学校:
为切实做好今年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珠山区和市直中小学校举办新任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按照“强化素质、提升能力、德教双馨”的思路,本着“高起点、起好步”的主旨,通过培训,使新任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对象:2013年通过公开招考被录取的珠山区和市直学校教师
三、培训时间
1、集中培训:9月25日-9月26日,9月25日上午8:00—8:20报到。
2、校本研训:2013年9月27日—2014年9月26日
四、培训地点:景德镇市教育培训中心(原景德镇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五、培训人数:89人(珠山区50人,市直39人)
六、培训内容:师德修养、教育理论、教育人生规划、教学常规、教学技能等内容。
七、培训方式:坚持校本研训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指导与自学、岗位培训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培训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讲授、研讨、案例分析等方法。
2、校本研训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为每学科新任教师确定1-2名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水平较高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主要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具体指导新任教师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八、培训的考核
新任教师培训的考核由市教育局和教师任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集中培训的考核(40分)
分考勤考核、试卷成绩综合评定,考勤10分、考试30分。
2、校本研训的考核(60分)
(1)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校安全专题
要求有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或论文。达到要求并在试用期内无违规违纪行为者,为考核合格。
(2)教材教法研究与实践
应以实践能力考核为主。要求有较规范的全学年任教学科备课笔记;听课记录20节课以上;评课记录3篇以上;单元、期末试题各1份并有质量分析;学期或学年总结1份;在任职学校说课2次;上1节达标课。达到要求者,为考核合格。
(3)教育教学管理
要求有理论学习笔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计划1份;教育教学管理总结1篇;组织1次学生集体活动并有记录。达到要求,为考核合格。
九、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各新任教师任职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培训实施方案或计划,于2013年10月1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综教科。
2、新任教师任职学校负责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确定指导教师、建立培训业务档案、组织新任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实践、提供必备条件并保证培训时间。
3、新任教师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经任职学校考核合格后,填报《考核内容记录表》(见附件一),2014年9月27日前交至市教育局综合教育科,考核合格者将获得《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转正和确定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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