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区中小学均衡发展,支持城区薄弱学校建设,教体局经调研论证,并报县政府同意,定于暑期面向全县中小学选调一批学科骨干教师,充实到城区薄弱学校。现将选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教体局通过测算城区学校缺编情况,确定选调名额70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60名。
二、选调范围
选调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在岗教师,局直学校、各办事处所属学校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我县中小学在职在岗人员,且具有农村中小学三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即至2013年9月具有三年(含)以上农村学校公办或特岗教师工作经历。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学历和人事档案记载为准;曾获得过县级(含)以上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中学教师可报中学或小学岗位,小学教师只能报小学岗位;中学、小学教师的界定以人事工资关系所在单位为据;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报考中学岗位需由所在学校出示在中学岗位工作的证明;中学选调岗位和小学选调岗位不能兼报。
4、报考中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初级中学(含)以上教师资格,中学二级以上(含中教二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教师需具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小学一级(含小教一级或中教二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5、报考岗位要与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一致。
6、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2010年9月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010年9月以来脱岗一月(含)以上或请病事假3个月(含)以上的。
7、报考人员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奖励,或获得过县级(含)以上其他奖励。
8、每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均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核减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选调。
四、选调程序
1、宣传:广泛进行信息发布,政策宣传,宣传选调工作的意义、范围、资格、程序、要求。
时间安排:2013年8月16日—8月18日
2、推荐:各学校按照报考资格条件择优推荐报考人选,推荐的重点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的一线教师。每所中学、中心校、实验学校限推荐语、数、外学科教师1—3人,其他学科1—2人,中学体、音、美学科限推荐1人。每校推荐人数不得突破全校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20%。各校推荐人选要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要为每位推荐人选出具师德鉴定,并将学校所有推荐人选情况以报告的形式(人选姓名、出生年月、任教学科、申报初中/小学学科)报教体局人事股审核。
时间安排:2013年8月19日—8月20日
3、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县三中艺术楼二楼会议室。教体局按照报名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第一学历证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第二学历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业绩证书原件、师德鉴定,以及《2013年息县城区薄弱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所在学校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在现场采集照片。报名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及所报岗位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安排:2013年8月21日8:00—8月22日18:30
4、笔试:笔试由教体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总分100分。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8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安排:2013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5、考核:按笔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重点为资格复审及师德表现。遇有考核不合格人员时,按本学科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选用:所有考核合格人员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照选调岗位计划,分学校、学科等额确定选用人员。
五、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选调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2、纪律要求:选调坚持公平竞争、程序公开、阳光操作。参选教师必须据实申请报名,遵守公选程序,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6-5856326
附件:2013年息县城区薄弱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
息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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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