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现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在区管委会的领导和区监察室的监督下,由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组织实施。成立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均包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报考职位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现未就业;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一)初中教师7名:
物理2名化学2名信息技术2名生物1名
(二)小学教师8名:
英语2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2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2013年河南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1)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2)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将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资格证。
应届毕业生,按照规定提交以上材料。如未拿到相应证书的,本科毕业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4)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硕士研究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5)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6)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察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录用人员。
五、聘用人员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高新区人事、教育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考察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2013年河南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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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