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3名,其中教育系统90名,卫生系统45名,综合系统36名,播音员2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报考人员要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要求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3年10月1日);
4、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焦作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博爱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在农村任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拟参加定向招聘的报考者,于201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在报名现场到指定位置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9日---10月13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博爱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由本人填写《博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以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其他单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考核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其中聘用到义务教育中小学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进行二级分配聘用到具体用人单位)。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者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91—8683951
附件:博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博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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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