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不以成绩证明为准)。
4.年龄:1995年10月22日及以前出生——1977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在职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24: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2013年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取消招聘的岗位不调剂、不改报,退还考生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编码2013225001---2013225010)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他岗位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1月15日9:00前在市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请于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1月20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3年10月25日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古蔺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古蔺县政府大楼六楼,电话:0830-7233213),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区团委、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古蔺县人社局于2013年10月31日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3年11月4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均为100分。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编码2013225001---2013225010)的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政策性加分;其他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古蔺县人社局于2013年11月25日上午通过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形不成竞争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古蔺县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纪委、监察局监督实施。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2倍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审查,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除外)。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3年11月25日下午通过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28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有递补对象的,古蔺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11月29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为12月3日。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在职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在12月7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古蔺县人社局牵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学校或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古蔺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古蔺县人社局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3321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7212669
附件:
1. 古蔺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2.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表 |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
4.同意报考证明 |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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