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四)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以合格证为准);2012年年终履职考核获称职或优秀等次。
(五)县内教师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县外教师报考我县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非师范类应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获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六)县内教师报考,教龄不少于3年(2010年8月底前参加工作);县外教师报考我县高中教师岗位,教龄不少于1年(2012年9月20日前参加工作)。
(七)县内教师报考,2013年春季学期末,所教所有学科统测或升学考试平均分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平均分(高考成绩以全县完中类计算;九年级学业 水平考试和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全县同级同类学校计算;小学、初中和高中非毕业班成绩以各乡镇中心小学、县直学校计算)。县外教师教学成绩不列入招考 条件。
(八)县内城区学校和县教育局机关借用人员若需报考,由本人向县教育局书面申请取消借用关系,回原单位报考。
(九)县外教师报考我县高中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和招考学科必须对口或本人高中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与招考学科必须对口。
(十)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十一)县内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在岗特岗教师,可以报考高中教师岗位。
(十二)雄华希望小学、云龙小学因教师超编,两校教师可以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
(十三)乡镇完中教师只能报考城区完中高中教师岗位。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二)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者。
(三)未转编的县外特岗教师。
(四)县内教师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期间,有旷工(旷课)现象,或事假累计达到20天,病假累计达到60天者。
(五)截止2013年7月,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
(六)除雄华小学、云龙小学以外的城区其他县直中小学校教师。
>>昭通镇雄县2013年招聘165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导读】昭通镇雄县2013年招聘165名中小学教师。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在县教育局一楼门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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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