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庆政发〔2012〕1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庆阳市中小学公开招聘一批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全市共招聘中小学教师66名,其中:市直学校20名,县乡学校46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指标,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招聘西北师范大学和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庆阳生源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生源等条件(详见附表)。
(二)品学兼优,诚实守信,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热爱庆阳,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办理聘用手续:
1、毕业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
4、体检不合格者。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审查资格、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生源地、能否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等),携带学习成绩单、自荐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允许报考两个及其以上的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为:
时间:2013年3月16日8:30—16:00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相关证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并登记。随后将应聘人员自荐书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根据复审结果确定进入笔试和面试人选。
(三)综合考核。按照招聘单位隶属关系,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行业业务技术骨干组成测评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依次进行笔试、面试。当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测评成绩达到85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当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1时,采取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按照招聘指标,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选。各岗位类别录取指标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录取。
1、笔试
应聘中小学教师考生进行《教育理论基础》(100分)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2、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有关专业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
(四)体检公示。拟招聘人员毕业后,由各县、市直相关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在中国庆阳网、庆阳市委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和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市人社局报到,接受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和公示无异议者,市人社局发文通知,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工资福利等待遇。
监督电话
庆阳市监察局:0934-12388
庆阳市人社局监察室:0934-8613176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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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