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艺术、体育职员公开招聘工作细则》(深人规[2008]4号),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校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艺术类职员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职员公开招考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考对象
2013年8月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户籍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1年、2012年、2013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1年、2012年、2013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3年9月30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4)2013年9月30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最高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美术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美术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教育学”,则不符合要求。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报考的年龄统一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2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11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4:10-16:00。
3.报名地点:南山区西丽湖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201室。
4.咨询电话:26019773 26019490 李老师 曾老师 。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发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具体材料如下:
1.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2.本人报名表2份(附件3);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身份证(或户籍本);
5.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成绩单。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若来不及提供,可先提交验证申请单;
6.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或合同;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关于提交材料的说明: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9.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3)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面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16日上午9点
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具体考场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由我校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包括艺术作品现场展演及评估(60%)、课堂教学(试讲)及现场回答问题(40%)。
(三)面试程序
环境艺术设计教师、影视制作教师等岗位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先统一进行艺术作品现场展演及评估,完成后考生再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课堂教学(试讲)及现场回答问题。
钢琴教师岗位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包括艺术作品现场展演及评估、课堂教学(试讲)及现场回答问题。
(四)成绩公布
所有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领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以内,将在招考单位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各职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则面试合格者均进入笔试。由于面试成绩相同而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3倍的,均进入笔试。
四、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考试院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一)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综合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纲见附件5)
(二)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查询,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四)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80%、笔试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岗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 参加体检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校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9月30日。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szpt.edu.cn/。
(五)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职员公开招考岗位表.xls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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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