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人才队伍健康协调发展,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高学历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才共计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雨城区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育系统高学历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全日制研究生均可报名。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77年11月20日—199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具有国内同等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2、报名方式:考生可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具体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沿江东路111号3楼)。
4、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好报名表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ycqrsk@126.com。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等材料于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查。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3年11月21日。
2、复审地点: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雅安市雨城区沿江东路111号3楼人事科)。
3、现场和网上报名的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4届应届毕业研究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书面证明,并注明学历层次及专业。
4、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收取面试费用。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考生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面试地点:雅安市雨城区第八小学(雅安市雨城区沿江东路97号)。
(四)体检
体检时间原则上于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前结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4年8月3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考核招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二)工资、补助等其他待遇
按照《雅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2011〕40号)规定,试用期满合格后,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发放不少于3万元的安家补助。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000元,自引进之日起发放3年。安家补助于试用期满后分5年发放到位(每年发放安家补助费的20%)。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0835—2822550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2283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0835—2238242
附件:1、雅安市雨城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系统高学历人才报名表
2、雅安市雨城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系统高学历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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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