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是北京舞蹈学院的二级单位,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中等舞蹈学校,在国内中等职业舞蹈教育界享有很高的声誉,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需要,2013年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个教师岗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3、原则上年龄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7、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
2、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wuyuanzhaopin@126.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
3、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2日17:00前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将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报送纸质相关材料。
2、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照片处上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3、报送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送交到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4、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录用安排
1、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教学试讲和面试。笔试于11月17日举行,试讲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合计而成。
2、根据笔试、试讲及面试的综合成绩和综合考察的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3、北京舞蹈学院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4、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进行7天公示。
5、公示期满,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5682
联 系 人:陈老师
北京舞蹈学院
20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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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