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2013年从中小学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解决我县代课教师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稳定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形式在我县在岗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本次招聘在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属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须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归口县教育局管理)符合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中进行。
2.招聘对象:2013年8月31日前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在安远县任教满1年以上(含1年),且2012年9月至今一直未间断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含县中等职业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县特教学校、县应用技术学校,以下同)任教的在岗代课教师(含教辅人员,以下同)。男教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年龄和教龄终算时间均为2013年8月31日。
二、招聘名额
根据教龄情况分A、B二类,共计180名。按类别组织招聘,各类别招聘名额分配如下:
A类:公开考试招聘60名。从任教10年以上且自2003年9月至今一直未间断在安远县公办中小学任教(不含在幼儿园、民办学校任教的时间)的代课教师中招聘。根据县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全县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安府字〔2013〕9号)精神,报考A类的人员必须是2012年11月各校上报并经县教育局审核认定的公办中小学校在职在岗代课教师名单内的人员。
B类:公开考试招聘120名。从任教1年以上且2012年9月至今一直未间断在安远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代课教师中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3.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4.学历、教龄、年龄和教师资格符合本方案“招聘范围和对象”所规定的条件;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②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③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⑤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资格准入、公开选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县人事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五、公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15日下午5:30止。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弃权。
2.报名办法:2013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报考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含所管辖区域的幼儿园)。11月10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把报考人员花名册及报名所需材料上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本人应根据自身资格条件申报报考类别,每人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其中一类报考,多选无效。报考类别一经选定,不可更改。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特别是对教龄的审核要贯穿报考者涉及的每个学期,确保符合规定报考条件后,校长或园长要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名以示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张;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由曾任教学校和现所任教学校分别开具的2012年9月以来(A类的2003年9月以来)连续在我县相应学校任教的证明。单位审核教龄无误后将工资册复印件(每年分上、下学期,上学期从3-6月中选一个月,下学期从9-12月中选一个月)一并上交,每份复印件须经校长(或园长)和两名经办人审核并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账簿是财政所管理的要加盖当时任教所在乡镇财政所公章,财政所经办人要亲笔签名;⑥由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开具并由县人口与计生委审定的计生证明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⑦经学校审核后的报名登记表;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计生部门和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
4.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物价局〔1990〕59号、江西省财政厅赣财综字〔1990〕5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11月28日各单位派人持考务费收据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教育学、心理学四科合卷(语文30分、数学30分、教育学20分、心理学20分,合计100分)。
3.考试范围:语文(安远县义务教育学校1-9年级现使用的语文教材)、数学(安远县义务教育学校1-9年级现使用的数学教材)、教育学(自学考试教材,2001年版,课程代码:0429,南开大学出版社,主编:劳凯声)、心理学(自学考试教材,2002年版,课程代码:0031,南开大学出版,主编:张厚粲)。
4.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
5.考试地点:安远二中新校区。
6.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安远教育网(www.ayjyw.cn)和安远人才热线网(www.ayrsld.com)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考试成绩+笔试加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加分。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赣市府发〔2013〕4号)和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安府字〔2013〕59号)精神,对农村已扎二女户夫妻双方及其女孩参加考试的,在其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根据2013年4月19日《中共安远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七期)精神,对退伍的大学生军人参加考试的,在其笔试成绩上加5分。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类别的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参加体检人员按以下顺序排名确定:①取得教师资格证时间在先的优先;②年龄大的优先;③获得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高的优先。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体检在安远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不递补。
(五)政审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不递补。政审考核时间另定。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远教育网(www.ayjyw.cn)、安远人才热线网(www.ayrsld.com)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审批表》和《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经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和上编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
六、待遇
工龄计算、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费缴交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和县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八、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代课教师资格及其当年和今后五年县内所有招聘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不递补。相关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协助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97-3729582(教育局),0797-3724030(人保局)。
附件:
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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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