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筹),地处风景优美的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街(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侧),是2011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建的高等职业院校,旨在为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有较高专业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目前正处在筹建迎检评估的全面冲刺阶段。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使用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事业编制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5个教师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康;
(三)热爱林业和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和相关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经历、副教授或教授的职称,持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副教授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以电子邮箱的方式接受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名者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1月29日下午5:00前在本公告上下载填写《广东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将个人学历证、学位证、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副教授以上职称证、技能资格证、简历、科研成果和荣誉证等有关材料扫描发至广东省林业厅人事处公共邮箱,邮箱地址:gdlxrsk@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及招聘岗位代码。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
2.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件报名,请不要自行前来或寄信过来。
(三)资格审查。
省林业厅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考生个人提供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省林业厅人事处将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请接到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于12月9日9:00-11:30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起点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等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四)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和办法。
12月9日报名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给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试讲、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岗位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省林业厅门户网站(http://www.gdf.gov.cn)进行查询。
五、考试
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广东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的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
试讲的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使用PPT演示文稿(资格复审当天提交),试讲完毕接着进行面试。试讲20分钟,面试10分钟。
考生试讲和面试顺序按报考职位分组于考试当天抽签确定,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面试(试讲)评委当场评分,工作人员统分后现场向考生宣布成绩。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试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八、公示
报考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 gdrst.gov.cn)和广东省林业厅门户网站(http:// www.gdf.gov.cn)公示7天。
九、聘用与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所聘教师享受与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编制内同职级同类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根据被聘用人员情况,学校可提供周转房。
(四)学院筹建期间,所聘教师的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安排相关教学工作,学院设立后人事、工资关系转到广东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十、有关情况说明
(一)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该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替补。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广东省林业厅人事处 ;咨询电话:020-81931022
监督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1963816
附件1: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筹)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广东省林业厅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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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