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集工科、文理科、艺术于一体的综合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地处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
一、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8名专业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获聘人员聘用在该系列同级别的相应等级岗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三) 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并符合本方案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 非广州市户籍者应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
(五)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 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七) 凡招聘岗位条件涉及年限计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 月 31 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罚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 招聘程序
(一) 发布信息
2013年 11 月 12 日起至2013年 11 月 25 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 报名
采用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13年 11 月 26 日起至2013年 11 月 28 日止。请有意应聘者准备好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至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邮编510310,或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近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三) 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3年 12月 2 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进入考试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职位数之比不小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按有关公开招聘规定全程监督。
1、笔试
(1)笔试定于2013年 12 月 7 日进行,笔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能力。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总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考试前1天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和户口本;
(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由说课及答辩、实操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
(1)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说课完毕进行答辩,然后进行实操考试。
(2)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代表和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说课及答辩、实操两部分成绩均以各面试评委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说课及答辩成绩×60%+实操成绩×4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同时须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 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
(六) 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 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 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 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 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址www.gdcas.com,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041297,关老师(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
附件一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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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