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暨托儿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是一所寄宿制幼儿园暨托儿所,主要是为3至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为了进一步充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适应教改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幼教事业、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教职员工加盟我们的团队,共同创建富有“卫幼”特色的现代化幼儿园。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岗位名称:幼儿教师 职数:1名
2.岗位名称:保健医生 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本人热爱幼教工作,爱幼儿,政治思想素质高,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幼儿教师:
A.社会人员: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教师资格证书,初级技术职称以上,年龄:30~40岁。
B.应届毕业生: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保健医生: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以上。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学历证明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人事办公室收(邮编:200031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480号)或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weiyou@126.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技能考试)通知。
3.笔试(技能考试):
A.幼儿教师: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包括自弹自唱、美术、舞蹈等)。笔试成绩按1:3进入面试。
B.保健医生: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幼儿保健、保教和幼儿营养及预防疾病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3进入面试。
4.面试: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以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安排体检。根据儿保所要求,统一组织到徐汇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6.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彭洁、邮箱:shweiyou@126.com
联系电话64373291、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480号邮编:200031
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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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