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8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3年沙县公开专项招聘小学英语新任教师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计划专项招聘小学英语新任教师3名,其中:沙县翠绿小学1名、沙县金沙小学2名。
(二)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三明市生源地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约过),并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11月20日-2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3.资格审查: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12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
(2)12月3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沙县教育网上发布。
(2)面试内容包括:试讲、综合素质面试二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40分、综合素质面试60分)。
(3)面试时间:根据教师岗位情况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应聘人员在场时当场公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以上(含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参加沙县新任教师招聘岗位笔试的沙县籍应聘人员(指高考当年户籍、学籍在沙县)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成绩后,于2014年1月10日前向沙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出具有效证明,逾期提供无效。
2.招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3.若2个以上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隐瞒事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资格。
(二)选岗。拟聘用人员按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
(三)考核。沙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
(四)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沙县教育局网站(网址: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3天内未与沙县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必须在入编学校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七)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沙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0598-5855809
联系人:黄老师 陈老师
沙县教育局 沙县公务员局
中共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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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